作者: 張慧 來源: 菏澤日報 發(fā)表時間: 2025-04-30 08:42
中國菏澤網消息(記者 張慧)日前,市財政局等五部門聯合發(fā)布《菏澤市辦理不動產權證發(fā)放“消費券”活動實施方案》。
根據方案,2025年4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在全市范圍內繳納契稅并辦理新建商品住房不動產權證的購房者可領取“消費券”?!跋M券”金額以實繳契稅為基數,分階段發(fā)放:4月1日至9月30日為20%,10月1日至12月31日為10%。自領取之日起三個月內,可在參與活動的商場、超市、餐飲店、汽車銷售企業(yè)等使用。各縣(區(qū))將根據本地實際制定具體工作方案,明確商家參與、領取使用及補貼兌付等事項。